打包贷款


产品简介

打包贷款是指贵公司在货物出运之前,凭供货合同和国外银行开来的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向我行申请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特点

1.在贵公司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收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贵公司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2.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都不必占用贵公司的自有资金,缓解贵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 

适用范围

出口商流动资金紧缺,而国外进口商不同意预付货款,但同意开立信用证。

业务流程

1.支行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贷前调查,并完成授信额度审批。

2.客户收到国外银行开来的出口信用证正本,将信用证正本及对应的合同提交给支行,申请办理打包贷款。

3.支行充分调查分析、审核资料后出具书面报告,填写审批书,并将信用证正本、对应的合同、调查情况及有关业务资料递交至国际业务中心。

4.国际业务中心负责对开证行资信和信用证条款(包括修改条款)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填入审批书。

5.审批通过后,人民币支行发放贷款,外币国际业务中心发放。

 

温馨提示

1.贵公司必须是信用证的受益人。

2.已过效期或船期的信用证不得办理打包贷款。

3.办理打包贷款,信用证正本及修改件正本须由我行保管。

4.贵公司装运货物并取得信用证下单据后,应及时向我行进行交单。

5.转让信用证不能办理打包贷款。